【商標服務】商標混淆和商標近似有哪些區(qū)別
2016-02-07
所謂近似商標,是指與注冊商標不完全相同,但在形狀、讀音或者含義等方面與注冊商標卻相同或者相近,使用在與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易使普通消費者對商品的來源產(chǎn)生錯誤認識的商標?! ∩虡说念愃剖侵鸽m與他人的注冊商標雖然不完全相同,但是兩者在圖案、讀音、字形某一方面或者兩種以上方面足以使具有一般文化水平和辨別能力以及一般的注意程度的消費者發(fā)生認識混淆,這樣就可以認定為類似商標。 由此可知,認定應當包含兩個方面的因素:第一,客觀方面兩個商標標識相似;第二,主觀方面相關消費者在施以一般注意的情況下容易導致混淆。也就是說日常生活中的近似(即單純的商標標識的近似,并不考慮混淆的可能和法律意義上的商標類似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