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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細則141條修改以及新細則70b介紹

2018-02-14
北京快幫知識產(chǎn)權有限公司 李澤艷   修改后的歐洲專利公約(EPC)細則141條和新細則70b將于2011年1月1日生效,并且將應用于當日或此后提交的歐洲專利申請(包括分案申請)和國際申請。毫無疑問,這對申請人來講,需要增加一項提交現(xiàn)有技術信息的工作。可以肯定的是,這項工作將貫穿整個歐洲專利申請的始終,任務量龐大。本文將詳細全面地對其進行介紹,以便申請人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義務。   1.簡介   2007年4月和2008年8月運行的使用試驗計劃(UPP)表明,在國家專利局(NPO)首次提交的一年優(yōu)先權期限內(nèi)進行的工作能在隨后的歐洲專利申請程序中繼續(xù)使用,并且這種使用對歐洲專利系統(tǒng)是有益的。   管理委員會因此決定,在EPC124條的基礎上引入永久使用方案,并修改EPC實施細則。修改后的細則141條和新細則70b將于2011年1月1日生效,并且將應用于當日或此后提交的歐洲專利申請(包括分案申請)和國際申請。   該使用方案的關鍵原則是,NPO的工作,特別是國家檢索結果的使用,取決于EPO審查員。該使用不能并且不意味著自動再使用NPO檢索結果。   2.細則141條的修改(現(xiàn)有技術信息)   2.1細則141條1段的修改   根據(jù)細則141(1)的規(guī)定,如果要求了在先申請的優(yōu)先權,則申請人需要提交在先提交局(OFF)做出的任何檢索結果,提交時機:提交該歐洲申請的同時,或者PCT申請進入歐洲階段時。   細則141(1)適用于所有要求了優(yōu)先權的歐洲申請。在要求了多個優(yōu)先權的情況下,申請人必須提交所有在先申請的OFF的檢索結果。   所提交的內(nèi)容覆蓋OFF做出的任何形式或格式的檢索結果(例如:檢索報告、引用對比文件列表、審查報告的相關部分)。所提交的檢索結果必須是OFF發(fā)出的官方文件。申請人自己做出的引用文件列表是不足夠的。   對于非EPO官方語言的檢索結果,無需進行翻譯。   并非一定要提交OFF檢索結果中引用的文件。在提交歐洲專利申請時或者PCT進入歐洲時,OFF檢索結果尚無法得到的,申請人得到之后立即提交。檢索結果越早提交到EPO,效率越高。理想情況是,EPO審查員準備歐洲檢索報告時能夠收到該檢索結果。   在歐洲專利申請授權前,申請人都應履行該義務。   對于歐洲的直接申請和EPO作為指定局或者選定局的國際申請,OFF正常情況下應該是國家局(NPO)或者地區(qū)局。因此,通常,檢索結果是NPO做出的關于國家專利申請或者導致優(yōu)先權的工業(yè)產(chǎn)權的其他申請做出的??梢砸髧H申請的優(yōu)先權。這種情況下檢索結果是由能夠勝任的國際檢索單位傳送的。   對于歐洲分案申請,如果母案已經(jīng)提交該檢索結果,則無需重復提交。(參見新細則70b)   2.2 細則141條2段的修改   細則141(2)規(guī)定,細則141(1)規(guī)定的檢索結果如果提交到EPO,應當視為及時歸檔,并且在EPO局長確定的情況下應當認為包含在歐洲專利申請的文件中。   這一規(guī)定允許EPO局長確定哪些案件已經(jīng)提交了OFF檢索結果并自動包含在歐洲專利申請的文件中。這樣,申請人就免除了提交檢索結果的義務。   在要求了優(yōu)先權的申請已經(jīng)提交了在先申請的檢索報告的情況下,申請人暫時沒有義務提交細則141(1)規(guī)定的檢索結果了。   而且,EPO以及有興趣的NPO計劃建立必要的電子環(huán)境,用于OFF檢索結果的訪問。對于該電子系統(tǒng)所服務的,要求OFF提交申請的優(yōu)先權的申請人,不再具有提交細則141(1)規(guī)定的檢索結果的義務。   2.3 細則141條3段的修改   細則141(3)規(guī)定,在不違背細則141條1段和2段的情況下,EPO可以邀請申請人在兩個月的期限內(nèi)提供EPC124(1)規(guī)定的現(xiàn)有技術信息。   細則141(3)允許EPO來要求在國家或地區(qū)專利申請程序中所考慮的現(xiàn)有技術信息以及歐洲專利申請所相關的發(fā)明。這具體覆蓋了在歐洲專利申請中沒有要求優(yōu)先權的提交文件的檢索結果。這也使得在申請人未獲得檢索結果的情況下,EPO能夠請求其他檢索結果。該兩個月的不可延長的期限與新細則70b一致。   細則141(3)的規(guī)定只在審查階段并且只針對個案產(chǎn)生作用。   3.新細則70b   3.1 要求檢索結果   新細則70b(1)對修改后的細則141進行了補充:在審查部門已經(jīng)盡責的情況下,如果EPO注意到申請人尚未提交細則141(1)規(guī)定的相關檢索結果并且該檢索結果根據(jù)細則141(2)視為尚未及時歸檔,EPO邀請申請人在不可延長的兩個月期限內(nèi)提交:   細則141(1)規(guī)定的檢索結果;或者這些檢索結果不可獲得的聲明(例如,申請人尚未獲得該檢索結果或者OFF沒有對關于作為優(yōu)先權的在先申請做檢索)。   如果申請人沒有及時滿足新細則70b(1)的規(guī)定,歐洲專利申請將視為撤回。如果歐洲專利申請由于沒有滿足兩個月不可延長的期限而根據(jù)新細則70b(2)被視為撤回,可以請求進一步處理。   3.2 分案申請   如果分案申請要求了優(yōu)先權,EPO將相應地(即,尚未對該分案申請?zhí)峤幌嚓P檢索結果)自動根據(jù)細則70b(1)發(fā)出一個通知。然而,請注意,在對于母案申請?zhí)峤涣怂邢嚓P檢索結果的情況下,申請人無需對收到的針對該分案申請的細則70b通知進行答復。細則70b通知只是清楚地引起申請人對這一點的注意。   這表明,如果申請人對于母案申請已經(jīng)提交了不可獲得的聲明,對于分案申請必須提交相關檢索結果或者這些檢索結果不可獲得的新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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